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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涌貴
時下,把賭資小的稱作“小搞搞”,進(jìn)而把它定義為“娛樂”,這是個很大的誤區(qū)。竊以為,1元錢與1萬元,僅僅是賭資大小不同,其賭博的性質(zhì)是一樣的。所以,把“小搞搞” 視作娛樂是大錯特錯的。這里,偷換了娛樂的概念,掩蓋了賭博的本質(zhì)。賭博本身并不會產(chǎn)生經(jīng)濟(jì)效益,無非是甲的錢到乙的口袋;乙的錢到丙的口袋,不會增多。既然都在爭取贏而不愿輸?shù)募ち腋偁?,“娛樂?又從何談起?
賭博,不僅害了家庭,也害了一批干部,更直接危害社會。賭博不僅搞得妻離子散、債臺高筑,而且也傷身體。一個人在棋牌室或街頭巷尾參與搓麻將、打撲克式的賭博,一坐就是半天、一整天,對身體健康也是不利的。清代吳文輝有一首《賭徒詩》,詩曰“相喚相互日征逐,野狐迷人無此酷。一場縱賭幾家貧,后車誰鑒前車覆?”此詩用活生生的賭博情景和其帶給人們生活的巨大危害,誠勸迷失“賭途”的人早日回頭是岸。同代詩人黃安濤也有一首《戒賭詩》:“已將華屋付他人,哪惜良田貽祖父。室人交謫淚如雨,典到嫁時衣太苦。出門即又搖攤?cè)ィ瑥N下無煙炊斷午?!?詩中,一個恣意縱賭而招致家敗的賭漢丑態(tài)躍然紙上,令人掩卷深思,堪稱禁賭詩之上乘佳作。
賭博這種社會惡習(xí),本是社會的渣滓,如今又披上“開放”的外衣,實(shí)在令人遺憾!法院每年在審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中,涉及民間借貸的約占總數(shù)的一半以上。在民間借貸案件中,同樣是一張借條,有的卻隱藏著賭場輸贏的交易,有的被告在法庭上也說是賭博而形成的。在審理完此類由“賭資”變成“借貸”, 一時又無確鑿的證據(jù)證明是由賭博形成的借貸案件后,總讓我反思很多、很久。時至今日,我們的一些政策或規(guī)定是值得反思了。
千島湖新聞網(wǎng) 責(zé)任編輯:葉青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