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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晚,方女士在千島湖鎮(zhèn)新安南路一家手機店花2000元買了兩部新手機,當時說每部手機每月返還30元話費,一直返充10個月共300元話費,結果過了兩天,該店工作人員打電話告知方女士,兩部手機的號碼不在返還話費活動中。
方女士撥打本報幫忙熱線,反映她在買手機的時候被騙了 。“之前有朋友來這家店里買過新手機享受了返還話費的活動,當時店里人員說現(xiàn)在店里還在搞活動,只要花1000元買個新手機,就能獲贈300元的話費,每個月返還30元。我覺得這個很實惠,就花了2000元買了兩只新手機,之后分別將丈夫與弟弟的手機號碼以及身份證號寫在了他們的登記簿上,因為這兩部新手機是準備給丈夫和弟弟用的,誰知過了兩天,店里人員說話費充不了了。當我找到該店時,賣手機的工作人員卻解釋說,登記的這兩個手機號碼本身有套餐,返還不了。這不是詐騙嗎?要知道是這樣,當時為什么不告知,手機我就不會買了。”方女士告訴記者。
如今,買手機贈話費等活動是通訊行業(yè)常見的促銷手段,近年來,由于承諾話費購手機,但返還話費卻未能及時到賬的投訴日漸增多,已經(jīng)成為目前手機消費投訴的新熱點。
記者了解到,發(fā)生手機話費返還糾紛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手機運營商和銷售商因為疏忽而造成了話費返還不到位;二是消費者沒能看清手機話費返還的附加條件。例如,有銷售商規(guī)定只有手機卡跟手機捆綁使用,才能獲得話費返還。但消費者不知情,將手機卡換到其他手機上使用,因此產(chǎn)生了糾紛。
縣消保委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在辦理此類業(yè)務時要注意,無論是買手機贈話費,還是承諾話費贈手機,一般都有限定條件,一定要看清楚、弄明白后再買,最好和商家簽訂協(xié)議,以免出現(xiàn)糾紛后維權時沒有證據(jù);購買產(chǎn)品的保修卡、發(fā)票等重要票據(jù)一定要保留好,發(fā)生了消費糾紛最好及時向消協(xié)或市場監(jiān)督部門反映,以便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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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島湖新聞網(wǎng) 責任編輯:方俊勇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