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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就
交管部門對于車輛禮讓行人行為管理得非常嚴格,如果被發(fā)現(xiàn)或是被監(jiān)控拍下沒有禮讓行人就會被罰款和扣分。然而筆者發(fā)現(xiàn),一味地車讓行人在某種程度上卻容易助長部分行人“我弱我有理”的想法。
車讓人的初衷是為了保障行人和非機動車輛的安全。然而,車讓人絕不意味著作為行人過馬路時就可以有恃無恐,絡繹不絕,也不等同于行人過馬路就可以像散步一樣,晃晃悠悠,甚至有的行人還會一邊過馬路一邊玩手機,乃至故意在斑馬線上享受“一夫當關,萬車莫開”的快感。這些行人顯然是沒有注意到這樣的行為可能隱藏的嚴重后果。首先,晃晃悠悠過馬路會造成車輛擁堵,尤其在上下班高峰期,更是會加劇堵車現(xiàn)象,進而進一步加劇人車矛盾。其次,如果遇上不禮讓的司機或是將油門錯當剎車的司機,行人就會有被撞的風險。
在筆者看來,車讓人并不僅僅是駕駛?cè)藛畏降氖虑?,而是行人與駕駛?cè)讼嗷ダ斫?、相互體諒的結(jié)果。在沒有紅綠燈的斑馬線路口,車輛禮讓后,行人過馬路要快,以減少車輛等候時間。在等車、等人需要停留的情況下,行人一定不要在斑馬線上停留,以免行駛車輛摸不清你的意圖而不知道是該讓你還是不該讓你;在有紅綠燈的路口就簡單多了,根據(jù)交通信號燈的指示通行,且不要看書、玩手機等,更不可為了少走幾步路或節(jié)約幾秒時間就翻越護欄。
誠然,在道路交通環(huán)境下,與鋼鐵鑄成的機動車相比,行人永遠是經(jīng)不起碰撞的弱者。但行人也切忌總拿弱者說話。車讓人,不僅考驗駕駛員的法律意識和行車道德,同樣也考驗行人的安全意識和文明素質(zhì)。
千島湖新聞網(wǎng) 編輯:程就 方志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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