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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藝敏
她堪稱淳安(遂安)烈女子,是個有故事的人。十七歲嫁給方象瑛的兒子,五天后守寡,為追隨丈夫而去,一波三折,終于為自己贏得了一座“節(jié)烈坊”,旌表閭里。她名叫毛孟,是毛際可的女兒。
一
毛孟(1664—1690),家中最小,上面還有兩個哥哥,毛士儀(幼范)和毛士儲(待旃)。其父親毛際可二十四歲中舉人,二十五歲成進(jìn)士,初授河南彰德府(今河南安陽)推官,廉明不阿,政績卓著;后調(diào)城固(陜西?。┲h,再調(diào)浚儀(河南開封)知縣。毛孟跟著父親一起在浚儀生活。
方象瑛在其《亡仲子行述》一文中提到:“余為求婚于同學(xué)毛子會侯。毛子賞其文,曰神韻高秀如玉山上行快婿也?!狈较箸c毛際可既是同學(xué)又是好友,他比毛際可大一歲,兩人同為進(jìn)士,又都是朝廷命官。方象瑛是康熙六年(1667)進(jìn)士,授內(nèi)閣中書,在京任職,是個七品官;毛際可是順治十五年(1658)進(jìn)士,初在彰德府任推官,后為浚儀知縣,也是七品官階。方象瑛知道毛際可有個女兒叫毛孟,覺得兩家知根知底,且門當(dāng)戶對,遂向毛際可提親,但對兒子方引祀的身體狀況有所隱瞞。
方象瑛在《健松齋集》卷七“墓表”里,有一篇《仲婦毛氏殉烈述》,專門記述此事:“庚申(1680),予官京師,四月遣仲子就婚于汴(浚儀)。兒于春實得脾疾,長途騾車憾頓,疾遂甚?!?/p>
據(jù)筆者查閱相關(guān)資料得知,方引祀生于康熙元年(1662),家中排行老二,上有一個哥哥,下有一個弟弟。他從小就體弱多病,“不耐勞”,所以一直待在母親身邊,不像哥哥和弟弟一樣,隨著父親到處游歷。老二的身體狀況不太像父親所說“兒于春實得脾疾”,我推斷這年春天,方引祀是又增加了脾臟上的毛病,導(dǎo)致身體更加虛弱,加之長途顛簸勞累,加劇了病情的發(fā)展。
毛際可對這個“快婿”的病情并不太知情,他當(dāng)時對方象瑛的提親也表示贊同。于是,康熙十九年(1680)四月,毛際可遣人來遂安迎接方引祀到浚儀成婚。時方引祀十九歲,毛孟只有十七歲。
方引祀到浚儀后病病歪歪,毛孟沒有嫌棄他,而是“奉湯藥,親濯澣,數(shù)月不解帶?!倍藴顾?,洗涮濯浣,衣不解帶伺候著這個遵“父母之命”許配的丈夫。
同年五月,方象瑛妻子吳氏病故,方象瑛忍著悲痛,修書一封于毛際可,讓他不要把此噩耗告訴兒子。毛際可回復(fù)說:“婿病如此,使復(fù)聞母訃,是速之也?!狈揭雽δ赣H的感情特別深,也特別懂事孝順,見有家書至,他遂心生疑慮,以往父親來信都詳述母親病情,現(xiàn)在只說“如前”,“姑安我乎?”難道是故意要寬我的心嗎?于是,每天號慟不食,病體日沉,挨至八月十九日卒。
二
方引祀與毛孟的婚禮是八月十五日,沉疴在身依然還要舉辦婚禮,是不是為了“沖喜”,后人不敢妄測。結(jié)局是新婚五日后方引祀暴病而亡,新娘子成了寡婦。一個十七歲的女孩子,本應(yīng)在媽媽身邊撒嬌,可毛孟不然,她心堅意決,決定殉夫而去,乘人不備,絕然跳樓。她住的地方“樓高二丈,下砌石,眾驚謂必死”,也是毛孟命大,她被人救起來后,“臥床一月,嘔黑血數(shù)升,竟不死?!眱e幸撿回來一條性命。
眾人以為這事也就到此為止,樓也跳了,心志已明。誰承想,此女心里早為自己樹立了一座牌坊。我們在毛際可為自己女兒寫的《亡女吞金記》一文中已見端倪:“戊辰春(1688年),余為錢塘戴烈婦作傳,有‘吞金不死’語。亡女在旁讀之,微哂曰:‘吞金豈能死人乎?’余時頗訝其言?!泵H可雖然對女兒當(dāng)時發(fā)問感到很驚訝,但沒往心里去深究,所以導(dǎo)致女兒后來有了“吞金”的舉動。
毛孟求死之心從未斷絕,兩年后(1690)果有此舉,吞食金耳環(huán)一對、金戒指二枚,效仿戴烈女死法,還是沒能死成。于是絕食十九日而歿。
方象瑛《仲婦毛氏殉烈述》一文,記載了該事件的全過程:“顧十年來,無日不以葬夫為念。庚午(1690)十一月,予歸自武林,遣婢請予卜葬并自營生壙于右。予以事非可猝,圖以從容。尋覓慰之。越數(shù)日,復(fù)再三申請,悲泣不食……不得已多方廣求,得吉地,形勢較勝,乃大喜。十二月三日,治壙粗畢,尚進(jìn)粥。停午忽有同日歸葬之語,予聞急往諭之……對曰:‘夫子易簀時,誓不相負(fù)。墜樓不死,又吞金亦不死。所以隱忍至今者,冀得吉土同穴。今屆大葬,尚偷生人世耶?吾志決矣?!瘹v七日不食。十二日,仲兄待旃(二哥毛士儲)奔至,相對哭,反復(fù)開諭,皆不應(yīng),哽咽而已。十三日,待旃復(fù)曲勸之,正色曰:‘向以死許夫,遲至十年。今夫歸土,我何忍偷生?則時不可不死。婦德三從,我出嫁女,夫歿無子,惟有從夫同穴為正,則理又不可不死?!迦眨∪?,升樓禮佛,足軟力促。二十一日辰時,正襟而逝。計絕食凡十有九日?!?/p>
方象瑛在文末嘆道:“嗚呼,慟哉!夫殺身成仁,丈夫猶難之,仲婦一弱女子,獨毅然為其難者,既無所苦,又無所迫,從容慷慨,兼而有之。雖死猶生,亦復(fù)何憾!”
這是一個烈婦追隨亡夫殉葬的故事。嗚呼!毛際可有沒有想到,他在《安序堂文鈔》一書中,關(guān)于貞節(jié)烈婦的傳記、墓志銘、墓表等不下十余篇,完全是站在一個“衛(wèi)道者”的立場,欣賞那些貞節(jié)烈婦,褒獎贊譽(yù)之辭,充溢于筆端。卻不知女兒站在邊上,看在眼里,耳濡目染,早已是暗自發(fā)愿:“恪守婦道,從一而終”,做一個父親筆下贊許的人物。
我不敢揣度毛際可寫《亡女吞金記》時的心情,表面冷靜,內(nèi)心一定倒海翻江,肝腸寸斷。因為他別無選擇,這是作為一個“衛(wèi)道者”的職責(zé)。女兒看似被強(qiáng)大的道德輿論所操控、綁架,父親何嘗不是被理學(xué)、道德綁架了呢?女兒是一個“殉道者”,父親則是一個“衛(wèi)道者”,父女倆沒有誰是贏家。這里,唯有程朱理學(xué)贏了,制度禮教贏了,社會輿論贏了。
三
毛孟死后不久,有人在獅城“西街”為她建造了“毛烈婦祠”,祠的東面便是“毛宅大院”,北面是臺鼎書院和孔廟?!傲覌D祠”內(nèi)供奉著她二哥毛士儲用十倍的銀兩贖回的那對耳環(huán)。
毛孟的事跡在坊間流傳,文人賦詩稱頌,郡縣各加旌表。事隔三十年后,至“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具題,奉旨建坊旌表?!保ā墩憬ㄖ尽罚樗龁为毥ㄔ炝艘蛔肮?jié)烈坊”。
毛孟跳樓、吞金、絕食,用這樣極端的方式殉夫,是非曲直姑且不論。但她那一縷“烈魂”,是為追隨信仰而飄逝的,也算做到了“知行合一”,用生命去踐行她心目中的“貞節(jié)”二字。扼腕唏噓,慨嘆之余,我總覺得今天我們與古人相比似乎缺少一點什么,待人接物也好,為人處世也罷,繁文縟節(jié)的揖拜少一些無妨,但真誠和執(zhí)著卻不能少,世故和油滑則不能多。否則,心中無信仰,眼里無追求,行為無準(zhǔn)則,得過且過著,是否更顯可悲呢?
千島湖新聞網(wǎng) 編輯:葉青 姜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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