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岐鎮(zhèn)的王先生來電:前不久的一場大雨,一根大樹上的樹枝隨風刮下后,砸壞了我停在樹旁的車子,不僅前面的擋風玻璃全破,連車頂也砸壞了,估計全部修好大概近1萬元錢。請問,這樣造成的損失應該由誰來承擔?
記者徐愛梅核實答復:針對王先生提出的問題,記者咨詢了浙江智賢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章獻彪。章律師根據(jù)上述情況作了如下答復:
我國的《侵權責任法》第90條規(guī)定,因林木折斷造成他人損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此條所說的林木包括自然生長和人工種植的林木。依此,侵權責任法對此類賠償糾紛是以過錯推定的歸責原則確定賠償責任。
依法,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對林木進行合理的維護,防止林木出現(xiàn)危害他人安全的情形。例如,要及時修剪干枯的樹枝,采伐干枯的樹木,及時清理樹上積雪,及時采摘成熟的果實等。
王先生來電說的因刮風導致樹枝折斷砸壞其汽車引起損失的承擔,應依前述的法律規(guī)定確定賠償責任,如果林木折斷完全是因自然原因、第三人或自身的過錯造成,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不承擔車輛維修損失賠償責任。否則,依法過錯推定原則,以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沒有盡到管理的維護義務,王先生可要求斷枝樹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擔車輛維修費用。
千島湖新聞網(wǎng) 編輯:葉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