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了多名涉嫌信用卡詐騙的犯罪嫌疑人,這些人之所以涉案是因為使用信用卡進行惡意透支。警方借這兩起案件發(fā)出提醒:刷卡消費應量力而行。
隨著信用卡的普及,信用卡詐騙案件相對增多。據(jù)介紹,信用卡詐騙具體行為表現(xiàn)為使用偽造的信用卡進行詐騙,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詐騙和使用信用卡進行惡意透支等。
所謂惡意透支,是指信用卡所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guī)定限額或期限透支,并且經(jīng)發(fā)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近日,警方刑拘了兩名涉嫌此種犯罪的嫌犯。以下是其中一案:3月27日某銀行報案稱,一信用卡客戶于2009年8月14日開卡以來,先后透支人民幣本金共計10483.14元,該行雖多次催收,但其至今未償還。警方在掌握大量證據(jù)的情況下,于4月11日將該嫌犯抓獲。
據(jù)民警介紹,在審訊中他們發(fā)現(xiàn),一些刷卡人認為多透支些錢是“占便宜”,并未意識到其嚴重性,遂往往對銀行的催收置之不理,從而構(gòu)成惡意透支,涉嫌刑事犯罪。
警方提醒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消費時一定要量力而行,切不可惡意透支。同時,持卡人要保護好信用卡信息,不用或廢舊的銀行卡不能隨意丟棄。一旦遺失身份證、信用卡等重要物品,應及時辦理掛失,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財產(chǎn)損失。(通訊員 余世民)
千島湖新聞網(wǎng) 編輯:葉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