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邵建來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飼養(yǎng)寵物越來越普遍,有的市民甚至把寵物當做“家庭成員”,帶上逛街,出入公園、廣場、超市、餐廳等公共場所。
日前,千島湖新聞網(wǎng)論壇網(wǎng)友“家在花園”發(fā)帖說,上周日去珍珠半島的新圖書館,在24小時自助借閱室內(nèi),發(fā)現(xiàn)有人居然帶著狗狗來閱讀,主人拿書閱讀后,便由狗狗在閱讀室耍鬧,不管不顧,而門口又有幾個牽著狗狗來看書的市民,這么棒的地方,帶上寵物來看書實在不妥當。
住在千島花園的方先生認為,寵物狗不能去公共場所,特別是大型犬?!肮珗@、電影院、商場等地方肯定是不能帶著狗進去的?!?/P>
在酒店上班的余海燕女士表示,從食品安全角度考慮,寵物身上難免帶有細菌,為了給顧客營造健康、安全的消費環(huán)境,酒店方有明確要求,不允許市民將寵物帶入餐廳。
在千島湖鎮(zhèn)新安北路一家小型超市,記者看到有顧客帶著一只漂亮的寵物犬進入超市,超市工作人員沒有阻攔。超市工作人員說,原則上超市是禁止寵物狗進入的,但由于有的顧客帶進的寵物狗是小型觀賞犬,所以他們一般都會給予寬容,允許顧客帶進去。
愛狗的方俊則認為,帶狗進入某些公共場所也是無奈之舉,他說:“有時帶著狗出來散步,臨時又想去超市買點東西,如果把狗送回家再出來太麻煩,把狗拴在外面,又不安全,所以只能帶著進去。”方俊還說,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麻煩,他也盡量避免帶狗出入公共場所。
根據(jù)《杭州市限制養(yǎng)犬規(guī)定》,小型觀賞犬在允許出戶時間段,必須束犬鏈,并由成年人牽領(lǐng)。大型犬必須圈(拴)養(yǎng),不得出戶;不得攜犬進入市場、商店、飯店、公園、公共綠地、學校、醫(yī)院、展覽館、影劇院、體育場館、游樂場、車站、航空港以及其他公共場所;不得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小型出租車、人力三輪車除外);犬在戶外排泄糞便的,攜犬人應(yīng)當立即予以清除;養(yǎng)犬不得侵擾他人的正常生活……
網(wǎng)友“竹籃子”覺得,盡管早有規(guī)定,但缺乏相關(guān)的有力舉措,操作起來困難,有條件的公共場所不妨設(shè)置些寵物狗寄存處,這樣方便狗的主人,也給其他市民一種安全保障,希望市民朋友文明飼養(yǎng)寵物,共同構(gòu)建和諧生活環(huán)境。
千島湖新聞網(wǎng) 責任編輯:劉波 范小青